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理塘县位于四川省西部,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南部,距离州府康定285公里,距省会成都654公里。地处东经99°19′—-100°56′,北纬28°57′—-30°43′,面积14182.27平方公里。县政府驻地高城镇,海拔4014.187米。理塘县地处青藏高原横断山系东南边缘,沙鲁里山脉由西向南延伸,地势西北高、东南低。整个地貌景观呈山原类型,分为高原山原面,高原山原宽谷和高原山原峡谷部份。主要山脉有格聂山峰,海拔6204米;肖扎山海拔5807米;克麦弄山海拔5780米;库尔岗中山,海拔5601米。主要河流有无量河(理塘河)、热依河、君坝河、桑多河、呷柯河、霍曲河、白拖河、那曲河、拉波河、章纳河、日西河,均属金沙江水系。区域内部地貌日趋复杂化,地形成呈显的垂直分带,由低到高依次出现中山、高山、极高山等类型,在山地窄谷、宽谷和高山顶部夷平面又出现台地、多平坝、高山原类型。理塘气候属高原气候区,基本特征为:气温低、冬季长、日照多、辐射强、风力大、水热同期、蒸发量大、干湿季节分明。平均气温3.0℃,极端最高气温25.6℃,最低气温-30.6℃,年平均地面温度5.9℃,年降雨量为722.2毫米,无霜期仅50天,年平均日照时数2637.7小时,日照多,辐射强,年太阳辐射量为159.4千卡/平方厘米,冬季干冷漫长,暖季温凉短暂。